环球华报报道,据加拿大税务局披露,华裔陈姓夫妇因为偷税漏税,被判罚款32万元。两人还被判各15个月和12个月的软禁。
根据税务局提供的资料,该夫妇贸易公司是经营进口服装的生意。
税务局在2003年对两人和Golden Key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查核,並重新审阅他们申报的入息税资料。
国税局发现,两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部分资料明显作假,因此將此案交给国税局的执法部门处理,並且在2005年6月28日搜查两人的住宅、Golden Key公司,以及4名会计师的办公室。
根据加国法律,一旦个人和企业被法院裁定逃税控罪成立,除了要补缴全额的税款,並退回因偽造文件而获得的退税款项,还要缴交利息。在调查人员对个人进行查核之前,如果主动向国税局申报漏报的收入,並补缴应付的税款和利息,就不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