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 大批中国富人海外银行账户被封

CRS: 大批中国富人的海外银行账户被封

中国开始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并且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设立反避税条款,中国的隐形富豪遭遇稽查风暴。目前,已经有大批中国富豪的海外银行账户被冻结。

CRS+个人所得税法反避税条款 中国富人们颤抖
中国开始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中国的税务部门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在巨额资金面临审查的同时,还得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中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设立反避税条款,将给予中国税务部门更多的权力。简言之,中国打击国际避税大网的正式打开,隐形富豪们将现形。

一个简单的例子:中国个人A在海外通过BVI(避税天堂维尔京群岛)空壳公司进行投资,BVI公司的利润只要不分配到个人股东层面,在现行税法下,个人A无需缴税;而反避税条款下,中国税务部门可以以受控关联公司的名义将没有商业实质的BVI公司取得的利润视同个人直接取得而课税。

据《中国基金报》9月4日报道,新西兰、澳洲各大商业银行已经冻结了数千的账户,并要求确认开户人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量的中国公民。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都在今年9月首次交换信息的名单之中。

一年前中国已经为CRS做准备

在2017年5月23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显示,中国要全面清查收集的信息包括账户持有人名称、账户余额或价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不包括实物资产)的收入等信息。金融机构将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尽职调查。这些信息将被上报给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为今年与其他国家税务机关互换金融账户信息奠定基础。

去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宣布启动对存量非居民个人高净值客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从2017年9月30日起开展存量个人高净值客户尽职调查工作,要求拥有非中国税收居民身份,并且于2017年7月1日前在该行开立过存款账户、银行卡账户、储蓄国债(凭证式)以及其他被要求进行尽职调查的客户,于2017年12月31日前配合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都已经发布通知进行此项调查。经济学家认为,今后中国税收居民在境外国家和地区的账户信息,以及海外资产都要暴露在税务部门的眼皮底下。

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恒丰银行等也发布了相应公告。

CRS剑指中国年万亿美元非法现金流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二十国集团(G20)委托,于2014年7月发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下称CRS)。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承诺,将在CRS制度下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工作,这已经几乎涵盖了全球所有的金融中心和发达经济体。中国已经于2015年12月16日签署了《多边主管机构协议》(MCAA),成为第77个加入CRS的国家。

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中国近年来移居海外并持有国外绿卡,或拿着外国护照但又在中国工作、生活的人中,不乏身家丰厚利用海外账户进行逃避税的人;另一方面,CRS不仅仅只在中国实施,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比如有“避税天堂”之称的开曼群岛、百慕大等。

CRS核心意义为信息交换,就是被调查人士当前国籍名下所有的海外账户。简单来说,CRS是“开户国”与“税务国”之间的信息交换。

这意味着,如果一名中国居民转移财产到境外,在境外拥有金融资产,也同样会被加入CRS的国家的金融机构视为非居民金融账户,其账户信息也将会被收集、报送,将会交换给中国的税务部门,最终实现中国与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经济学家吴裕彬认为,很多中国富人的海外资产都要暴露在中国税务部门的眼皮底下。中国现在外流的非法现金流对GDP的占比已经超过了10%,每年在中国、香港、英属维京群岛之间通过转手套利和虚假贸易渠道流动的非法现金流高达1万亿美元。腐败和寻租收入逃离中国后变成海外热钱又再进入中国套利,如此循环往复。

2018-09-05 11:46:55 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