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雪后摔倒索赔,法庭判华人加拿大业主无需负责
加拿大卑诗省 Burnaby 市一位76岁的老汉在一间华人拥有的房屋门前人行道上不慎滑倒受伤,之后便以屋主没有尽到清理积雪责任为由起诉索赔。卑诗最高法院近日裁定,两个华裔屋主毋须承担相关责任。
据CBC报道,2017年12月,当时76岁的达尔文·德尔(Darwin Der,音译)与老伴从一家杂货店买了盒鸡蛋后回家。
当他们走过华人赵昂(Ang Zhao,音译)与黄全秋(Quanqiu Huang,音译)家门前的人行道弯角时意外滑倒。德尔在给法院的宣誓书中写道:当时我走在妻子前面,在经过行人道弯角小斜坡时突然向后滑倒。
德尔摔倒后短暂地失去知觉,当回复清醒后,便感到肩膀、颈部和背部剧痛,并且无法动弹。
德尔更向法庭提供他当日穿着的鞋子照片,证明属于底部有一定防滑功能的短靴。事后,这位退休人士须要接受手术重新接驳脊椎位置,而这次意外也导致他出现某种程度的瘫痪。
法庭文件显示,赵昂与黄全秋夫妇在意外发生当日才迁入该房屋居住。他们声称事发前几天,已经遵守市府附例,清理门前行人道上的积雪。黄全秋表示,当日早上曾在行人道撒盐。
法庭上一位专家提交的一份报告指出,卑诗低陆平原区的结冰和融解周期令铲雪后的行人道容易出现黑冰的情况。他说,实际上如果不铲人行道的雪,积雪可能会提供一些摩擦力反倒不容易让人摔倒。
Der声称赵昂与黄全秋在事故发生前清理人行道没有尽到责任,制造了一个危险的光滑人行道,普通的过路人看不见危险。
卑诗最高法院法官Heather MacNaughton上周做出裁决,指两个业主清理行人道上的积雪以提高安全度,但反而令途经行人更易滑倒,裁定两人无需承担意外责任。
这项裁决意味着,即使业主没有遵守市府规定铲雪和撒盐,也不会因有人滑倒而被追究责任。
多伦多不及时铲雪或罚款570元
市政府法例规定,企业和物业所有人有责任确保在降雪12小时之内清除人行道、车道、停车位、台阶、坡道和平台上的所有冰雪,为行人和车辆提供安全通道。政府称:“清除你家或公司门前人行道上的冰雪,将使每个人都更加安全。否则,你可能会被罚款。”
根据《多伦多市法规》中的“铲雪和除冰”一章,建筑物的所有者或占用者有责任完全清除建筑物前面、旁边或后面的雪和冰。如果人行道变得光滑或湿滑,就需要撒上盐、炉灰、沙子或其它合适的防滑材料。
按市政府公布的信息,不清除私人物业积雪的罚款为455元,另加115元的附加费,总计570元。不清除公共物业积雪的罚款为 100元,另加 25元附加费,总计125元。
2019-11-28 09:46:14 加国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