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住满183天 境外人士全球所得扣税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31日表决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个所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约734美元)。未来每一纳税年度的个人收入额,可减除费用6万元(人民币5000元×12月,约8810美元),以及专项扣除额,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中央社报导,与在中国工作的境外人士相关的部分,是新版个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纳税年度里在中国住满183天的境外人士,就构成中国的税收居民,需以其全球所得扣税,避税难度较以往高。对于有大额境外所得者冲击较大。
会计专家则表示,依照中国现行的规定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若一次离境超过30天,相当于居留不满一年,就可以重新计算5年,达到合理避税的作用。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此次将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后,一年财政收入将减少3200亿元(约469亿9047万美元)。
个税纳税人从1.86亿人降至6369万人,意味起征点提高后,比之前约减少1.2亿人,中低收入族群受惠最多。
人民日报报导,新的个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但为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今年10月1日起,先施行最新起征点5000元和新的税率表。
在税率的部分,历经此次修法,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级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但30%、35 %、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新个税法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新法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未来民众的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额。
专项附加扣除额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程丽华表示,本次人民币5000元的起征点标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金额。今后中国官方还将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018-09-01 11:55:50 世界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