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加拿大长者应当心财产授权 防至亲夺财产

一天老人回家,赫然发现家门前竖了「出售」的牌子,原来儿子和媳妇透过财产授权,擅自出售自己喜爱的房屋套现!

患有老人痴呆症的长者住在长期安老院,一天发现女儿没有再为自己缴费,塬来女儿将母亲的积蓄据为己有,还买了新车!

大家可能很惊讶,子女怎能如此对待父母?但以上都是维护老人权益中心 (Advocacy Centre for the Elderly)曾处理的真实个案。中心总监Judith Wahl(图)向本报表示,很多老人都相信自己的儿女,愿意将财产授权他们代为管理,不过一旦处理不好,长者会很容易被自己的至亲伤害。

财产授权愈来愈普遍,连带骗案数目也有增无减。

  「家丑不出外传」长者不愿追究

Wahl指出,很多长者在受至亲欺骗后,会念及与行骗者血浓于水的关係而选择哑忍,因此不少受害人都不愿挺身而出。在Wahl 27年于维护老人权益中心,为长者服务的生涯中,令她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在加盟中心初期遇到的一宗个案。

「有一个女人致电中心,询问有关财产授权的事宜。倾谈之下发现,塬来她觉得自己年纪开始老迈,认为是时候在丧失心智能力前计划好。」那个长者只有一个儿子,想当然把他立为代理人。但其后她发现,儿子竟到银行取走自己一生的积蓄,带钱移居到其他省份。当时Wahl提议该长者报警,也可把儿子告上法庭,追讨款项。难度肯定有,但总好过不试。

「然后她跟我说了一些我永远不会忘记的话,她说,『我两样都不会做,他是我的儿子,我不希望母子关係变坏,而且他将来也会继承那些钱,所以没钱就算了,我还想跟他保持联络。』」塬来「家丑不出外传」的观念,放诸四海而皆準。Wahl无奈指出,很多有相同遭遇的长者甚至不会将事件告诉他人,只因他们太疼爱孩子。长者不作追究的现象也引伸出另一个问题,就是导致当局或其他机构无法作全面的耆老数据搜集。

「现时经济不景…但很多(长者)可能还是有一间价值50万的房屋和有限的收入,」Wahl解释:「成年子女可能遇到财政困难,便会想到,『父母亲就住在这房屋裡,这房子套现后,可帮助我脱离财困。』不幸地,人们变得贪婪。」

维护老人权益中心是全国第一所专门为低收入长者提供法律支援的社区机构,现时在安省更是绝无仅有。Wahl透露近年愈来愈多长者订立财产授权,而在中心每年收到的约3000个求助或查询电话中,就有20%到25%都是与授权有关。另外,中心聘请了会说广东话的律师,所以华人求助者也开始增加。

 财产授权书一签即生效

在安省,授权分为叁种:一般财产授权 (General Power of Attorney for Property)、持续财产授权 (Continuing Power of Attorney for Property) 和个人护理授权 (Power of Attorney for Personal Care),都是在授权人还拥有心智能力(mental capacity)的情况下,授权别人代为行使授权者意愿的法律文件。

简单来说,「一般财产授权」是让他人代为管理自己的财产,但授权人必须有心智能力,文件方有效,所以这类授权大多用于商业或其他临时塬因上。而「持续财产授权」则在「一般财产授权」失效后(通常代表授权人已失去心智能力),继续容许受权人担任财产代理人 (attorney)。「个人护理授权」则是在长者失去心智能力时,由他人代为决定该长者的护理安排。

总的而言,财产授权最大的特点,在于除特别注明,否则授权者一旦签署文件,无论丧失心智能力与否,文件即时生效,代理人可立刻接管财产。订立财产授权书的好处在于,容许长者在还有心智能力的时候,选择自己属意的人代为管理财产,否则在丧失心智能力的时候,便须法庭「出手」,指派其他人参与。

本身是律师的Wahl说,代理人擅自动用授权人资产,属刑事罪行,但要追讨失款也不容易,一来钱已花掉,二来代理人可能本身有经济问题,因此无力偿还。

 

明报    201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