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裔赌徒申请破产 打赢信用卡公司

加拿大华裔赌徒申请破产 打赢信用卡公司

加拿大多伦多刑事律师哈奈特(Aaron Harnett)昨天称﹐加拿大安省一位法官近日判决一名使用信用卡借钱,后因赌博失利申请破產,被信用卡公司控告诈骗的华裔男子无罪﹐对于类似个案未来具有先例的作用。

他说﹐他的客人石志明(音译﹕Chi-Man Shek)﹐从2012年11月到2013年1月的三个月时间内﹐通过5间信用卡公司的13张信用卡﹐提取了18.6万元﹐其中有些钱是在赌场的取款机上支取的。此人到2013年2月12日宣告破產。他被起诉「破產法」名下欺诈信用卡公司金钱的6项罪名。但是法官卡纳赞(Brent Knazan)认為﹐本案中被告图谋欺诈的意愿难以证实﹐為此取消了所有罪名。

法官称﹐石志明使用他借来的钱去赌博﹐借钱和赌博本身都是合法的事情。从常理推断﹐他前往赌博时﹐并没有欺诈信用卡公司的意图﹐而只是象一般赌徒那样﹐认為他的运气就要来了。他能够挣到足够金钱来维护自己的信用。法官表示﹐当然﹐由于信用卡借款利率非常高﹐以及赌场的扑克和老虎机风险很大﹐因此石的想法不太现实﹐但离开故意欺诈信用卡公司的念头距离较大。
為此﹐法官取消了本案加在石志明头上的一切罪名。
哈奈特表示﹐这个案件应该是安省首个判例﹐说明在起诉破產人欺诈信用卡公司时﹐需要证实被告的意图。

他说﹐更现实的意义在于﹐信用卡公司也需要注意﹐将取款机设到赌场﹐赌徒控制不住诱惑取钱赌博﹐然后告人家欺诈信用﹐这条路未来走不通。

他解释说﹐赌徒从信用卡公司借钱赌博﹐输光破產﹐过往一直被在刑事法下起诉。

但刑事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比较高﹐检控方通常不容易达到﹐因此以往2年中﹐联邦检控官就从破產法方面入手﹐起诉欺诈。因為可能相信这样做比较有效和容易成功。

但是﹐从这个案例看﹐要在破產法下证明欺诈意图也是不容易的事情。

 

2016-05-05 08:25:35 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