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开车吃超速罚单

温哥华港湾(BCbay.com)文清综合报道:加拿大广播公司记者Marnie Luke、 Lori Ward认为,加拿大一些省市的警方取消警察每次当班前先检查雷达测速仪准确性的规定,导致一些加拿大人吃了不该吃的罚单。

加拿大广播公司指斥加拿大警方偷懒

据了解加拿大安大略省警方在十多年前前、萨斯喀彻温省皇家骑警在2009年就取消了警察每天开始工作前先用校准器检查其雷达测速仪准确性的要求。

一些加拿大警察不愿每天多花时间和精力在工作开始前检测其雷达测速仪的准确性,认为这没有必要。

但美国雷达测速仪方面的专家萨维奇Donald Sawicki指出,雷达测速仪制造商想卖出自己的产品,当然会愿意满足像安大略省警方这样大客户的要求。萨维奇说,雷达测速仪一般会有上下两公里的误差,每天用制造商提供的雷达测速仪校准器能够确保其准确性。
雷达测速仪使用方面的专家认为,加拿大联邦警察和多数省市的警方要求警察在每天工作开始之前先检测其雷达测速仪的准确性、而有些省市的警方不要求这样做,这造成了执法要求不统一的问题。

实际上,加拿大一些吃了超速罚单的驾车者在法庭成功的挑战警察在没有检查其雷达测速仪准确性情况下开出的超速罚单不具法律效力。

加拿大的邻国美国交管部门则要求交通警察,每天在开始当班前要用校准器确认其雷达测速仪的准确性。

华裔息事宁人

加中时报一篇华裔写的文章说,超速罚单是最常见的一种罚单, 很多人都有接到超速罚单的经历。超速,或是不超速?已经不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而是该如何应对超速罚单。这类罚单很少有人会首选交罚款,因为交了罚款就意味着认罪,驾驶记录上的超速记录会保存至少三年,最恐怖的是如果被保险公司的例行检查抽查到超速违章记录,第二年的保险必涨无疑!因此,接到超速罚单后,大多数人会选择上庭应诉。

排期上庭一般要4个月以上,有些人选择上庭应诉就是赌警察不会出庭,希望因为“证人”不在,法官会当庭宣布当事人“无罪”,那么罚单自然无效,超速记录也不会记录在案。可如果不够幸运,开庭那天警察出庭了,该怎么办?

在上庭应诉前还有一个选择就是约见法庭工作人员庭外解决(Meet with Prosecutor),这种约见的最终结果不会取消罚单,也不会被认定“无罪”,只是帮助当事人在罚款上打打折扣,减少罚款金额,如果当事人同意减额缴纳罚金,超速记录依然会留存在驾驶记录上。

有人说,如果接到罚单最好还是找那些“告票公司”,这种选择见仁见智。加拿大是法制透明的国家,告票公司能为你做的,你自己都可以做到,如果有什么桌下交易,帮你解决问题,建议还是敬而远之。

归根结底,文章最后写道,解决告票的最好办法就是按章行驶,冬季雨雪天气较为不利于出门驾车,关注安全,遵章守法,才是驾驶的好习惯。接到告票事小,如果不幸酿成车祸事大。

华裔女子打官司受教育悔过自新

另外一篇华裔女子写在新浪博客的文章自曝了自己吃罚单打官司的经历。作者一开始就承认自己“开车是挺猛的”,“刚开始开车的时候因为完全是新手,朋友们都不敢坐我的车,朋友形容我开车特别冲特别猛,胆子大。在高速上喜欢超车,不是因为喜欢玩刺激而是有的时候赶时间,有的时候没有耐心在高速上一直开100,总想要变到快车道开到120,可能是一种心理暗示。大学最后一年因为在尼亚加拉瀑布兼职的原因几乎每周都要从圭尔夫开车到尼亚加拉瀑布来回两个小时,在高速上经常超车,一般都开到120左右,有的时候开到125,记得有一天晚上11点下班,因为要赶着回圭尔夫和朋友碰面一路狂彪到140!开车一年了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有的时候违规闯红灯都没有被警察抓到过(加拿大不象国内会照相),在高速上超速行驶也没有被抓到过,开车有的时候玩手机也没有被警察逮到过”……但最后还是在高速上因为超速行驶被加拿大警察叔叔抓到了。

她的选择当然是跟警察打官司。但令人不无诧异惊喜的是经过打官司的现场教育过程之后她选择了做一个好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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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记述打官司具体过程的相关文章节录:

前面坐着那两个人都是省级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一个一个地叫名字。叫到我的时候坐在左边的女士对我说“你原先上庭的时期11月26号,是在Room 300, 法庭房间号300,但是那天法庭房间300号关闭因为内部原因所以我现在有其他两个时间供你选择一个在2014年3月份,一个是2014年的五月份,你选择哪个?” 我说选择五月份那个。她说好的,就叫我到她身后的长板凳上坐着等着,好像要等到法官的到来因为这些新日期要跟法官一个个核实的。我刚坐下10分钟吧,那个女的突然叫我的名字又让我过去,她说 “我看见你的罚单,你在2013年4月16日在通往多伦多的高速上规定限速最高100,你开到133,超了33,按照标准超速20-30迈都会罚238 加币,扣四分,超速会被记录到档案中,但是我现在可以给你‘从轻处罚’,我可以把你的速度降到115,罚金40外加20手续费,不扣分,但是超速记录会在你的个人驾驶档案中存在3年,3年后记录会撤销,你接不接受?”

我当时听完有点懵了因为我以为今天来就是为了改下上庭时间的,谁知道政府法院今天就给我offer 从轻处罚的选项,我顿时有点反应不过来,那个女士看我有点迷茫马上跟我说没关系我给你时间想,想好了告诉我。我重新回到座位上开始上网查各种资料然后跟我身边一个女老外交流,那个女老外让我接受这个从轻处罚,她认为不扣分最好了,超速的记录不管怎样都会留在你的驾驶记录里几年的,要是分扣没了驾照吊销就更麻烦了。我其实心理也觉得这个从轻处罚不错,不扣分最好了,付$60加币也没有多钱,而且速度也给我减了,我当时唯一的纠结就是还是蛮期待或者想象那个抓我的警察不出现的,但是如果他出现或者我拖到明年,有可能明年我就拿不到这个offer从轻处罚了,哎,想想也不想再为这件事情来回折腾了所以干脆就接受吧,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决定接受这个offer了结了这个案子,因为这个offer确实不错的。

过了一会大家都起立,原来法官进来了,法官是一个气场特别强大的老头,满头白发,他一个个的名字叫,叫到谁的名字谁就要站到前面去面对着他,叫到我的名字的时候,他看了看记录其实基本就是跟我核对一下”犯罪“超速的经过,透着麦克风大声念了出来,几年几月几日在哪哪哪超速多少….说了好多,把我的”犯罪现场“基本又模拟了一变,声音老大了,下面坐着全是人,大家都能听到,我开始变的紧张。等法官说完,刚才给我从轻处理的那个女的站起来说 ”法官大人,这里有一份offer从轻处罚我已经跟被告交流过,速度可以降到115,罚金40外加20手续费,不扣分,但是超速记录会在你的个人驾驶档案中存在3年,3年后记录会撤销,我还不知道被告是否愿意接受这个offer从轻处罚”。她说完停下来看看我,我又看看她,再看看法官,我说我接受。那女的问我确定么,我说确定,然后她就坐下了。法官大人确定我接受后,就开始说什么如果被告接受的话她将不可以在申诉阿,其实我如果接受offer从轻处罚的话就意味着我已经认罪了,所以法官开始问我“你姓什么”“名什么”我回答她。”你2013年4月16日在尼亚加拉瀑布通往多伦多的高速上被拦下,因为超速“ ”是的“,”你要知道你如果接受这个offer从轻处罚的话你就不可以再申诉了“,”是的,知道“,”你要知道…….“ ”是的,知道“,”你要知道……“,”是的,知道“,”你要知道….“,“是的,知道”,…. …. “你是不是在限速100的高速公路上开到133, 超了33”, “是的”,“那你说你有罪还有没有罪”?,“我有罪,法官大人”,下面坐着的人都开始笑。法官又说“你知道不知道你在限速100的高速上开到133,这个速度是非常快的”?,“是的,我知道”,法官笑了来句“下次再开高速的时候你可以考虑穿轻一点的鞋子”。他说完对我笑了下,我也笑了,坐在下面的那些人都也笑了,那一刻我突然感觉我很享受站在被告的位置和法官对话,感觉很轻松,这些平常只能在电视剧里看见的场面我如今在加拿大异国也体验了一把,感觉很奇妙,真的觉得是一次很有趣的经历,原来在法庭上法官也可以跟“犯人”开玩笑。法官最后跟我确认了我的家庭住址还有让我再15天内付60加币的罚金后我就走了。

从法庭回来后跟很多人讨论到底我接受那个offer从轻处罚对不对,有人说我做的决定是对的,不扣分最好,60加币罚款很低了,也有人说我不该接受,万一那个警察那天没到呢,还有的人劝我应该找律师,说律师可以把我的这个超速案件打掉,而且还没有记录。呵呵,说什么都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承认有罪了。虽然现在还不知道每月的保险会不会涨,听说第一次驾驶违规保险公司都会给“警告”所以第一次不会涨保险,因为我现在的速度法院已经给我减到115,一般高速上的超速车道的车都开到120左右,所以保险公司不会涨我的保险,哎,不过谁知道呢,以后开车老实点吧,老天保佑吧。其实我现在开车已经老实多了,在高速也不怎么超速了,开车没有以前那么疯狂了,在此呼吁博友们开车不要超速,为了提前几分钟而超速不值得阿,不仅浪费时间,金钱,更重要的是精力。如果真的没控制住自己超速被可爱的加拿大警察叔叔抓到了,一定要选择上庭阿,虽然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但是真的是很棒的经历,会让你真正的知道发达国家的法制是这么的合情合理和人性化。罚单前几天已经交完了,我的超速上庭记也就告一段落了,从今天开始,发誓开始做一名合格的好司机了 yes!!!

 

  •  2016-01-25 16:26:10 温哥华港湾